湖南医保全面推进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 将实行“打包付费”

长沙3月10日电(向一鹏 欧阳振华)湖南省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10日启动。到2025年,该省医保将全面实施DRG/DIP支付,实行“一口价”打包

  长沙3月10日电(向一鹏 欧阳振华)湖南省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10日启动。到2025年,该省医保将全面实施DRG/DIP支付,实行“一口价”打包付费。

  推进DRG/DIP付费方式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医保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,是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关键,也是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的现实要求。

  DRG和DIP付费是国家医保局确定的2套针对住院行为进行医保支付的具体模式。DRG付费,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,根据疾病诊断、治疗方式和病人个体特征等情况形成不同的诊断相关组,每一个诊断相关组确定统一付费标准;DIP付费,即按病种分值付费,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、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点值,形成支付标准。

  据了解,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,即根据诊疗过程中用到的所有药品、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用耗材等,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多少,医保和患者根据比例就支付多少。这种模式下,可能产生“大处方”“大检查”等过度医疗行为,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,还让参保人多花钱、医保基金多支出。

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运柏介绍,与传统付费方式相比,DRG/DIP付费是一种更科学、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,其通过大数据的方法,对疾病诊疗进行分组或折算分值,实行“一口价”打包付费,有效避免“大处方”、过度诊疗等问题,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、提高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、降低老百姓看病负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  目前,湖南湘潭市、郴州市已完成DRG改革试点任务,常德、邵阳、益阳已完成DIP改革试点任务,各市州均已选定其中一种模式,即将全面推进改革工作。从付费时间较长的湘潭、郴州改革情况来看,试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总费用、次均费用、平均住院日、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均呈现下降趋势,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,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。

  根据《湖南省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,到2024年底所有市州全部开展DRG/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,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;到2025年DRG/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,基本实现病种、医保基金全覆盖。

  当天,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也同步启动,三市在推行DRG付费的基础上,将实现统一技术规范、统一DRG分组、统一信息化建设、统一经办规程、统一监管机制。(完)